关于做好我院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张炜强  发布时间:2022-02-23   浏览次数:10


各系:

根据《赣东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及《赣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为做好我院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转专业原则

1.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;

2.已注册的本科生符合条件可报名,每人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;

3.文、理、艺术、体育不同科类之间不得申请转专业;

4.定向生、委培生不在转专业范围;

5.原则上转出系按照不超出本专业学生人数5%的比例,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。

二、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程序

1.转专业申请报名时间:223-228日;报名截止日:22817:00;

2.学生通过教务网下载转专业申请表,填写好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,再提交至教务处162;

3.教务处将申请转专业名单汇总后分发至各转入系。各转入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考试内容及考核方式,并在36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;

4.教务处根据各系考核结果在教务网上公示转专业名单,公示后再上报院长办公会并发文。

三、录取

1. 转入专业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名单。

2. 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,应慎重考虑,一经批准转专业,不得更改。

四、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

1.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,原编定的学号不变。

2.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培养方案、学制、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,毕业时应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。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按如下规定认定:

1)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,经转入系和教务处确认后,其成绩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;

2)不符合要求的,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的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;

3)对尚未修读、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,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选修相应课程。



  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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